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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聽見一段主日的牧者證道,

期間約有近半小時時間,興奮地說著教會不斷建堂的神蹟。

牧者要求著會眾,應該為了建堂的『異象』熱切地奉獻,

也提議著,再由十分之一收入之再百分之一來更積極奉獻。

牧者也進一步宣揚著,

教會可以在收支不平衡下,在缺乏建設經費的景況下,即讓工程開工,

而 神總會讓那建堂的經費,在一次次的神蹟下獲得供應。

於是,這位牧者更為迫切地要求會眾禁食禱告,

以讓後面的建堂工作,在「神蹟」中獲得更多的「異象」,而得以順利完成。

以「異象」來強化著「奉獻」的訴求;在這些看為積極正面的服事與事工之中,

或許,也可以讓我們在「十一奉獻」與「信心」的主題上,有一些觀念上的討論。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利未記27:30

『這頭生的若有甚麼殘疾,就如瘸腿的、瞎眼的,無論有甚麼惡殘疾,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 神;

凡有殘疾,或有甚麼惡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 神,因為這是耶和華─你 神所憎惡的。』(申命記15:21,17:1

『亞伯拉罕也將自己所得來的,取十分之一給他。他頭一個名翻出來就是仁義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希伯來書7:2

『你們想一想,先祖亞伯拉罕將自己所擄來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給他,這人是何等尊貴呢! 

那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領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雖是從亞伯拉罕身(原文是腰)中生的,還是照例取十分之一。』 (希伯來書7:4-5

 

關於以所得的「十分之一」奉獻給 神,可由舊約聖經的《創世紀》開始(14:20﹑28:22)﹑

出埃及記(16:35-36﹑16:36)﹑利未記(5:11﹑6:20﹑14:21﹑27:30﹑27:31)﹑

民數記(5:15﹑15:4﹑18:21﹑18:24-26﹑18:28﹑28:5﹑28:13﹑28:21﹑28:29﹑29:4﹑29:10﹑29:15)﹑

申命記(12:17﹑14:23﹑14:28﹑26:12)﹑撒母耳記上(8:15﹑8:17)﹑歷代志下(31:5-6﹑10:38﹑12:44)﹑

尼希米記(10:37﹑13:5﹑13:12)、以賽亞書(6:13)﹑以西結書(45:11﹑45:14)﹑阿摩司書(4:4)﹑瑪拉基書(3:6﹑3:8﹑3:10),

到新約的馬太福音(23:23)﹑路加福音(11:42﹑18:12)﹑希伯來書(7:6﹑7:8-9),

最後一篇的啟示錄11:13等在諸多經文中,都充分說明著「十一奉獻」的精神,及在其中與 神建立良好關係的重要性。

 

『你們又說:『這些事何等煩瑣!』並嗤之以鼻。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你們把搶奪的、瘸腿的、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收納呢?這是耶和華說的。』(瑪拉基書1:13

我問你們:人可以欺騙上帝嗎?當然不可以!可是你們欺騙了我。你們問:『我們怎樣欺騙你呢?』我說,就是在該獻的十分之一和祭物上欺騙了我。

詛咒要臨到你們所有的人,因為全國都在欺騙我。

你們要把十分之一的全數送到聖殿,使聖殿裏有豐富的食物。我是上主─萬軍的統帥;試試我,你們就會看見我打開天上的窗戶,把各樣好東西豐豐富富地傾倒給你們。(瑪拉基書3:8-10

『彼得對她說:「你告訴我,你們賣田地的價銀就是這些嗎?」她說:「就是這些。」

彼得說:「你們為甚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腳已到門口,他們也要把你抬出去。」』(使徒行傳5:8-9

 

十一奉獻,絕對是 神對人們重要的啟示與教導的一種方式,

只是由亙古至今,不同時期的人們,

總常以有限的思維與在當下眼見的環境中,容易模糊或偏離了 神的美意。

舊約中的「十一奉獻」,常被視為一種“規定”或一種必須遵守的律法,

在理解上也多以『誡命』的『律法』觀點來思想。

於是,這些神的子民面對著這樣的“規定”,

有些人以為可以對 神不誠實,總想藏私,有些人可能在生活上正處於困境,

而“理性”地認為必須先以民生為天,獻祭,僅是一種儀式的完成。

於是,在害怕受到 神的咒詛,擔憂自己在飢荒中更為匱乏,

獻祭,常以著一種「奴性」的觀點,來看待 神在其中的帶領與教導。

然而,在這看似為誡命的表象,自然並非是 神向著祂的孩子們要求“納稅”,

其中,或許是一種信心的教導,也或許意涵著人的智慧所無法理解的更多關愛,

但總是在這教導與帶領過程中,

為的,是讓祂的孩子可以受到保護與經歷著祂深切的愛。

 

事實上,無論在於舊約或新約時代,或處於哪個時期,

人們總常處在一個戰亂﹑飢荒等天災人禍的逆境中,

太多的困乏,讓他們開始盲從,太多知識的缺乏,讓他們總無法有著最好的判斷,

愛世人的 神,或許需要以具體的律法直接指引與帶領,

只是,神恩典的無形與宏觀,對比著人們總看見眼前現實生活的無助,

總容易無知﹑誤解而偏離了 神的本意,

於是,可能因為信心不足﹑貪婪,而開始萌生了虛假的心思意念,

也可能在許多的觀念的偏差上,

任意地隨從著些看似可以立即給予需要的「假神」;

或許也常未依著人的期盼而有所獲得的景況下,

開始以自己的方式來解決問題與面對困境,而將對 神的信靠擺在次要;

亦可能因為自己在財富﹑社會地位上的富足,而忘記了 神的恩典與賞賜,

這些,往往都常是因為看見了現實與有形的「眼前環境」,

因著信心與勇氣的匱乏,而逐漸遺忘﹑遠離了那賜恩典的 神。

 

『現在為甚麼試探 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使徒行傳15:10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馬太福音23:23

 

這也讓我想起,之前曾遇見過一位正處於財務困境的弟兄,

雖然,他擁有著許多異於常人的才華與能力,

但這些擁有,卻無法讓他在人生遭遇的困境中,

去拯救自己脫離一波波洶湧而至的厄運與惡劣環境。

他天天為著愁苦的生活而迫切禱告,

然而,不僅生活的困難沒有獲得解決,

甚至在更承受著日益增多﹑增大的生活負擔,與生命中更強烈的風風雨雨。

教會一位熱心姊妹知道此事,當下的反映就是詢問他是否沒按時十一奉獻,

並引了一段《瑪拉基書》第三章的經句告訴他,這是唯一可以試探 神的方式。

這樣的安慰言語,反在他的心裡產生了許多疑惑,為何要藉此試探 神?

為何神會以金錢的奉獻,來成為人可以去試探祂是否願意賜恩的唯一方式?

難道 神放任他的苦難,

僅因為他在信心上的軟弱,生活上的匱乏,而沒按時奉獻?

他深覺失去了原本以為有的依靠,失去了僅存的一點盼望,

初信主不久的他,以為 神因為他的貧乏而離開他,

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他計畫走上生命的絕路,

這些「引經據典」的言語,頓時成為一種咒詛。

 

『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裏投了若干的錢。

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裏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

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裏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

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裏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馬可福音12:41-44/路加福音 21:1-4

『耶穌說:「是因你們的信心小。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它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了。」(馬太福音17:20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並且仰望 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 神,

且滿心相信 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羅馬書4:17-22

 

創造與掌管萬有的 神,並非有著如人般的貪婪,而苛求著人的金錢奉獻,

事實上,這些本都是歸於祂所有。

奉獻的本質乃在於人的軟弱與需要上,

可能是一種信心操練的教導,一種與弟兄姊妹的分享學習,

一種由學習感謝﹑順服的信靠與跟隨,來成就 神於人在屬世生命上的造就。

奉獻,講求的是一個真誠的心,並以著敬虔的心思去經驗神的信實,

在軟弱中瞭解該如何地全然交託與信靠於 神。

更重要的是心中常存著那份由神來的愛,並以著這樣的愛去愛著更多身邊的人。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哥林多前書13:1-3

 

後來,在那位弟兄即將走到絕路之前,「神蹟」般地歷經了許多難以言語的際遇,

似乎, 神藉由許多人﹑事的使用,不僅攔阻了這些悲劇的發生,

更讓他在其中看見了 神始終都在苦難的生命中與他同在。

然而 神並沒有使用人以為的方式,

戲劇性的挪去他在生活中的苦難..他依舊一無所有,

但那段走過的過程,那些奇妙的際遇,

卻是那樣真實且深刻地讓他經歷了 神,並在其中更懂了 神的憐憫與慈愛,

逐漸地,他開始變的不畏懼,也開始明白了 神允許苦難的持續,

正是帶領著他由原本的灰暗生活,邁向光明的生命。

這樣的領悟,讓他在生活依舊困難與一無所有的景況下,

祈求著將自己全然奉獻,期盼一己的智慧﹑能力都能為 神所使用。

幾年後,因為那段在苦難中的經歷與看見,

他成為一個比誰都更懂的如何安慰著需要被安慰的人,

於是,一些人因為他而認識神,並進而願意成為主內弟兄姊妹;

一些人,因為他的安慰,而在生活上重新找到生存的盼望;

一些人,因為他的見證,而更瞭解了苦難與恩典的道理,

而他,也因為這些在自己與別人的苦難之中,

深切地瞭解了這些看似的苦難,其實是一種對自己與他人在屬靈生命上的祝福。

在這段特別的見證上,我們並無法完全知道 神在其中的旨意,

但卻可以確信 神總能藉由種種方式,帶領我們更真實地看見;

祂允許苦難的發生,總讓人看為不公義,甚至視為無能;

但總讓人們開始懂的如何面對苦難,懂了 神的帶領與信實;

學習到了什麼叫做同理心。

在這段見證中,

或許也讓我們更深切地瞭解「十一奉獻」並非僅在人的單一思想與行為上,

一切在人眼裡的正面與負面,其實都有著祂的帶領與恩典。

 

『我定意要為耶和華─我 神的名建殿,是照耶和華應許我父親大衛的話說:「我必使你兒子接續你坐你的位,他必為我的名建殿。」』(列王紀上5:5

『所羅門說:「我父大衛曾立意要為耶和華─以色列 神的名建殿,

耶和華卻對我父大衛說:『你立意要為我的名建殿,這意思甚好;

只是你不可建殿,惟你所生的兒子必為我名建殿。』(歷代志下6:7-9

 

關於建殿的事工,我們可以看見聖經中大衛的熱忱與所羅門的承傳,

何時可以為,該如何去為,其中都有著 神的時間﹑旨意與安排。

很多時候,因為 神的憐憫與恩典,祂總因我們的渴慕與迫切的心,

而給予我們所祈求的結果,

然而,那並不意味著我們所思所想所為的,均是符合著 神的旨意,

我們也無法為那被成就的事,以人的價值觀點定義了神的原意。

因著渴慕與熱切的心而有所成就,幫助了我們更加仰賴與更懂的感謝,

這些都充滿了 神愛世人的美善,

但若因此而在無意中逾越了 神掌管萬有的權能,

也可能反而因此而產生了思想上的偏差。

建殿的事,或許不在於我們為 神所做的工,

也許是 神藉由其中的經歷,讓我們在祂的帶領下,

得以能更廣泛的認識與瞭解祂的愛;

我們以為我們發乎熱心地為 神做工,

或許, 神藉由這些事情﹑這段過程,

讓我們在疑惑﹑艱困或軟弱的景況之中,

提供我們一條再學習的路徑,以不同的方式,去經歷祂的慈愛與恩典。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馬太福音16:24,19:21

『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

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哥林多前書9:13-14

 

將自己為 神擺上,為 神奉獻己身而做,自然是件好事,

教會為神使用,一個被祝福的教會,在此學習彼此服事,熱心地為 神而做,

期望在這樣的祝福下,積極推動建堂事工,建立更多的牧所,

以更為廣域的推動福音事工,自然是件需要更多支持與互相勉勵的偉大事工。

但是,這樣的熱忱之心,若是建立在過多的神蹟與異象的強調之上,

或許可以讓一些人更加充滿信心,但是否也可能對於一些初信主的弟兄姊妹,

因其有限的知識與淺層理解,而模糊了奉獻的本質;

在熱烈的愛主與大力傳揚福音的氛圍下,這個異象主題的強化,

或許添增了許多建堂與福音事工的熱忱,傳揚了奉獻的教義,

但是否也可能在不覺中,刺激了一些正於生活中處於貧乏困境的人們,

因此心生畏懼,可能在自卑的心態下,更加遠離了弟兄姊妹﹑遠離了 神;

以“冒險”的方式去“勇敢”地擴展建堂工程,

是否可能於無形中,人的價值思維與計畫進度,逾越了 神的計畫與旨意;

繁重且艱鉅的建堂事工,

是否可能在身心俱疲下,而弱化了對弟兄姊妹日常關懷上的人力與心力,

這些都是可以讓我們再深思的課題。

 

『耶穌對他說:「經上說:「不可試探主─你的 神。」』(路加福音4:12

『大衛在 神面前蒙恩,祈求為雅各的 神預備居所;

卻是所羅門為 神造成殿宇。

其實,至高者並不住人手所造的,就如先知所言:

主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要為我造何等的殿宇?哪裏是我安息的地方呢?

這一切不都是我手所造的嗎?』(使徒行傳7:46-50

 

尚未得到供應而貿然行事的建堂成就,在常人眼裡或許是一種正面的見證,

也常成為一種對 神恩典的傳揚與宣告,這些都不盡然是種錯誤,

但成就的事在人眼裡的神蹟與異象,

可能在帶領人認識 神的過程中,存在著許多思想上的不完全;

但在這些被定義的神蹟異象中,也可能讓 神的旨意顯的曖昧不明。

建殿與建堂都共存著對 神敬畏的心與傳揚福音的本意,

但其中所需的,是對 神的計畫與旨意存著順服與等候的心。

在人眼裡看似的成就,卻不一定是 神在當下所要給予的宗旨,

這些,均非人的智慧可以測度﹑人的行為可以實踐。

神有著寬宏且浩瀚的計畫與全盤的遠景,

人更是無法以有限的一己之見,去定義或宣告著 神的本意。

 

『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

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做這些事,還顯甚麼神蹟給我們看呢?」

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

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

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約翰福音2:17-21

 

『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 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

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甚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

他從一本(本:有古卷是血脈)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

要叫他們尋求 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

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他所生的。』

我們既是 神所生的,就不當以為 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藝、心思所雕刻的金、銀、石。』(使徒行傳17:24-29

 

人力的成果並不一定對等於 神在每件事上所要成就的本意,

人們本不能以人手所成就的事,定義為神蹟或異象,

但卻可以去經歷,去感謝 神的憐憫與安慰,並在其中學習與獲得更多的看見。

愛著世人的 神,自然是喜悅著人們願意存著信靠與良善的心來服事與跟隨;

但若能以著由 神領受而來的愛去愛人,可能更勝於一切的外在有形的奉獻。

我們總需在其中學習著如何在 神的言語與啟示中去接受帶領;

其中,都有著許多值得深思的屬靈生命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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